近日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林草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项目的通知,将根据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财司关于报送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支出方向的通知》要求,于近期组织征集2023年林草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项目。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如下:
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如下:
(一)项目依托成果符合以下条件:一是林业和草原生产急需并经过鉴定、认定、登记或评价的科技成果,或审(认)定良种;二是必须被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信息管理系统收录,申报时须提供成果库号;三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,不得对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;四是成果使用权无异议。优先推荐国家林草局近5年发布的重点推广林草科技成果申报项目。
(二)正在承担推广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得申报2023年项目(2023年1月1日前项目到期通过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仍可申报),申报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(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鼓励青年科研人员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。
(三)每个项目国拨资金不高于50万元,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、基层生产单位联合进行项目申报,对于企业提供配套资金的予以优先支持。
二、申报材料
项目申报材料包括:
1.正式公文、纸质项目申报文本、项目汇总表:《2023年林草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项目申报书》(见附件1)+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3份。
2.电子文档材料:项目汇总表1份(见附件2,单独装订)。
三、材料报送时间
所有项目材料需于2022年11月11日前送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,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。
相关附件下载:附件1-2.docx
附件3-推广项目指南(正式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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